各相关的单位:
按照《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61号)规定,我中心对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部分挂网药品的医保属性标识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各单位可登陆内蒙古医药采购网进行查询。企业如有异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申(投)诉业务现场递交材料目录及说明(修订版)》的要求,将申请办理事项涉及的材料准备齐全,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企业类型、企业帐号、企业名称和申请事项(如“药品生产企业 SXXX 某某公司 医保标识更新”)。
联系电话:0471-4930630、0471-496629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