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根据《关于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挂网药品投标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第一批次招标范围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含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前,部分企业参加第一批药品投标时将大量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成药等勾选投标,已影响到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秩序。
请各相关企业认真核实第一批勾选投标的药品是否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确保参加第一批挂网投标的药品符合招标范围,并将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撤回投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