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第三批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及企业价格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后,申(投)诉处理工作已完成。申(投)诉处理结果已通过“申投诉管理”栏网上回复。现将资质证明材料及价格申报情况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挂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范围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及价格申报情况审核结果表详见附件2;已在采购平台交易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目录详见附件3。
二、有关事项
(一)已在采购平台交易的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附件3所列药品),按原中标价及议价联合体执行。
(二)自愿以全国最低价供应我省的药品(附件2所列药品),直接纳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三)无申请进入议价环节药品,2020年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第三批挂网相关工作已完成,各相关企业尽快完成与配送企业的配送关系搭建工作,具体操作详见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在平台指南中自行下载)。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及价格申 报情况审核结果表
3.已在采购平台交易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目录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
附件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资质证明材料及价格申报情况审核结果表.xls
附件3:已在采购平台交易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