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我市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新版系统将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上线运行,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平台切换具体安排如下:
一、医疗机构相关服务
2019年3月15日(周五)14:00时,原平台将停止医疗机构用户相关服务,我中心将对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升级维护并进行数据迁移;3月18日(周日)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医疗机构在原平台尚未完成到货确认的订单,请于2019年3月15日(周五)14:00前完成到货处理操作。
暂停服务期间,如有临床必须药品采购需求,医疗机构可先行线下采购,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行补单。
二、配送企业相关服务
2019年3月15日(周五)18:00时至3月17日(周日)24:00时,平台暂停配送企业用户相关服务。使用数据接口回传送货信息的配送企业,请于2019年3月15日(周五)18:00时完成原平台订单送货信息的数据上传操作,未完成的原平台订单送货信息在新平台只能使用人工填写的方式处理送货信息。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