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省县级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现将《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向社会各界公示,公示期内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2011年5月27日-6月2日
意见及建议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兴庆南路121号(陕西省结防所办公楼二层)
受理时间:2011年5月27日起-6月2日止
(请在工作日内递交)
邮 编:710048
电 话:029-82217019
传 真:029-82217174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