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递交的纸质证明材料,经组织专家审核,现将市场调节价专利(过期专利)品种(见附表1),国家一类新药和二类中药新药、国家保密处方药品、国家科技奖二等奖以上药品和国家863项目研究结果药品的评审结果(见附表2)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9月3日下午17:00时前将申诉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由生产商被授权人面交至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面交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受理以其他形式递交的资料。
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企业的任何申报材料,特此通知。
附件1:市场调节价品种质量层次评审结果表
附件2:国家一类新药和二类中药新药、国家保密处方药品、国家科技奖二等奖以上药品及国家863项目研究结果的药品评审结果表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