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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中成药项目中“已退回”产品补充资质证明文件的说明

所属项目: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发布时间: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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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中成药项目中“已退回”产品补充资质证明文件的说明
信息来源: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07日 所属项目: 2015年北京市标

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中成药项目产品基础信息的标准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在标准化入库过程中有部分新增产品上传的资料图片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进行标准化处理,系统显示状态为“已退回”(涉及产品详见附表),因此需要有此类情况的企业补充资质证明文件。


请附表中企业于2016年1月8日8:00至1月15日8:00登录系统按要求补充资料并进行提交,在此时间段未补充或补充资料仍无法使产品标准化入库的,将默认为未申报,不能进入后续工作流程。


附件:“已退回”产品列表.xlsx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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