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乙脑减毒活疫苗、麻风腮疫苗、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1800047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域 | 省本级 |
公告类型 | 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22 19:05 |
采购人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成交供应商: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交金额:4019万元。 |
定标日期 | 2018-01-22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成交供应商: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4号富盛大厦2座15层,成交金额:4019万元,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一)有效期:产品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不低于12月以上,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产品缺陷或劣变,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48小时内响应到场,72 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二)质量保证:1、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货物,成交供应商或者生产厂家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能够认同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2、质保金:货到验收合格后,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在没有产品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三)验收方法及标准: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验收。(四)运输:1、运输条件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有关规定。2、运输费用(含门到门运输费、保险金等)由成交供应商负担。(五)交货期及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45日内,将产品送至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在接到采购人交货正式通知后,若采购人在三个月内没收到通知数量的货物,采购人将向上级财政部门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期间,中标供应商生产的第二类疫苗产品不得进入或暂停进入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活动。3、发货前1周内,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发货数量表和日程表。4、交货地点:在接到采购人交货正式通知后,分批次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六)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培训,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覆盖地区、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教材、培训数量、培训内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七)付款方法和条件:根据用户需求,按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经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当批货款。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宋毅、唐棣、张安英、黎霞及采购人代表:刘力铭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中学路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704620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东街3号盛锦华庭1栋301号;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28-8751597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28-87515974 |
采购公告链接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乙脑减毒活疫苗、麻风腮疫苗、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评审情况 | 1.22采购文件+协商报告.doc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