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报送工作,按照四川等8省(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全省(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鼓励军队医院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自愿参与。
二、填报内容
四川等8省(区)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公告的17种药品(详见附件1)2019年的历史采购数量及2021年度意向采购数量。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采取网上填报的形式,请各医疗机构登录“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平台(http://pub.smpaa.cn/epublxt/login)填报,本次填报参照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数据报量流程,平台登录账号密码与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一致,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医疗机构报量数据由所辖医疗保障部门分级审核,各区县、各市(州)的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逐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数据核对统计,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四、填报、审核时间
医疗机构报量时间: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6日;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29日。
五、注意事项
(一)填报药品采购意向数量是做好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计算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紧部署,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医疗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邓瑞 028-85151912
平台操作:张钊伟 028-85155302
附件:1.8省(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清单.doc
2.《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医疗机构)工作手册》.pdf
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综合服务平台(市县级)工作手册》.pdf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