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陕西】特别提示

所属项目:2009年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

发布时间:2010-01-18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特别提示
信息来源: 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3日 所属项目:

1、我公司生产的西药产品未能及时参加北京市第一批西药阳光采购资质审核,还有机会参加北京市的药品阳光采购吗
答:我市药品阳光采购资质审核分类分批组织实施,第一批西药后,我市将启动第二批以中成药为主的药品阳光采购资质审核,届时将对第一批西药资质审核公示以外的所有药品开放注册申报,经过审核流程后,合格产品供医疗机构遴选采购。

2、我公司是本次项目的投标企业,但未能及时参加本轮的相互质疑,应如何如实反映其他企业的问题
答:根据阳光采购要求,企业和产品审核结果以及填报的全国最低药品价格,均按流程向社会公示,并安排了集中的质疑期,但质疑工作不限于项目安排的质疑期内,项目结果执行后的日常工作中,企业和产品审核结果以及填报的全国最低药品价格仍将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届时后续质疑可转入日常流程,并依据客观事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5/11/23 18:37:21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