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27号)规定,我市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机制。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医药医保专家现场考核评分、专家组评审,拟定2家市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供应单位,现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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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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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麦德信药房有限公司中医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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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滨河西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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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福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咸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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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旗鼓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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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次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15-8235551。
咸宁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