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示“甲巯咪唑片(5mg)”等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巯咪唑片(5mg)”和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巯嘌呤片(50mg)”的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已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申(投)诉材料。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详见附件2。
二、有关事项
审核通过的产品将纳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进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直接挂网药品议价系统供各议价主体网上议价使用。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附件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x
附件2、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xlsx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