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卫尔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第二类疫苗委托配送、区域仓储情况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 疫苗品种 | 疫苗生产企业情况 | 被委托企业情况 | 委托配送、区域仓储情况 | 委托配送、区域仓储 合同有效期 |
报告编号 | 名称 | 批准文号 | 剂型 | 规 格 | 名称 | 注册地址 | 名称 | 注册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仓储方式的 选择 | 委托配送区域 | 区域仓储仓库地址 |
1 | 2017001 | 人用狂犬病疫苗 | 国药准字S20160006 | 注射剂 |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出厂前效价应不低4.0IU/剂,有效期内效价应不低于2.5IU/剂。 | 长春卫尔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市双阳区经济开发区永新路2号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扬州市运河北路109号 | 区域仓储、 区域配送 | 江苏省 | 扬州市运河北路109号 | 2017.12.04-2018.12.31 |
2 | 2017002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国药准字J20140173 | 注射剂 | 10μg/支(含预充型注射器装稀释液0.5ml/支) | 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东路25号赛诺菲巴斯德生命科学园区 | 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 扬州市运河北路109号 | 区域配送 | 江苏省 | — | 2018.01.01-2018.12.31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国药准字J20150107 | 注射剂 | 本品为两个包材包装,其一为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混悬液,每支0.5ml;其二为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冻干粉。使用前两者混合。其中百白破脊髓灰质炎疫苗含:无细胞百日咳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白喉疫苗效价不低于30IU;破伤风疫苗效价不低于40IU;1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40DU,2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8DU,3型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32DU;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含与破伤风类毒素结合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多糖10μg。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国药准字S20133008 | 注射剂 | 0.5ml/支。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不低于15μɡ。 |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 国药准字S20133007 | 注射剂 | 0.25ml/支(婴幼儿剂量)。每1次人用剂量为0.25ml,含各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不低于7.5μɡ。 |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