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2009年8月19日《关于2009年度广西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增加、更改配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将入围品种更改配送商的目录进行挂网公示,时间为:2009年9月18日— 22日。在公示期内,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以书面材料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逾期不交的视同认可更改配送公示内容。
二、入围品种增加配送商的目录,经审核,已直接将符合增加配送商条件的品种目录导入药品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医疗机构可进行网上采购,不再进行公示。
附件: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入围品种更改配送的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