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我省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药品信息
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已分别纳入“第七批国家集采项目”、“国家集采备供项目”,请有关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核对产品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中选(备供)价格等信息。
二、确认配送关系
中选、备供药品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配送方案结果管理-配送方案点选”,分别选择“第七批国家集采项目”、 “国家集采备供项目”,点击配送方案维护。网上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8日。
三、非中选药品网上申报价格
(一)药品目录范围
纳入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范围,中选及备供均未选择我省作为供应省份的药品和其他非中选药品,包括同品种医保合并剂型下的所有企业的各种规格。
(二)网上价格申报
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非中选药价格申报”,业务办理“标题”统一填写“国采第七批非中选价格申报”,并按系统提供的非中选价格模板格式要求,于2022年11月15日前提交加盖企业鲜章的采购价格申报函。按程序公示公布后,确定非中选药品的挂网采购限价和支付标准。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未过评药品价格申报。
(三)价格申报要求
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按照未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过评药品、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药品的要求,自主申报在我省的采购价格。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材料,动态申报和调整采购价格。相关药品过评满三家后,暂停未过评非中选药品采购资格。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