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氯吡格雷口服常释剂型等品种带量联动采购的通知》规定,经申报、审核,现将曾中选产品拟供应价格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出申(投)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申(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企业带量联动申/投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如企业不接受公示的拟供应价格,可在申诉材料中申请撤销,未申请撤销且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后续将作为中选产品予以公布。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24时
邮 箱:hnsybjjgzczmz@126.com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