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阳光采购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中心于11月底启动数据库价格信息和基本信息描述等更新联动工作,经企业主动申报、公开接受质疑、接受企业澄清等环节,现将依据客观事实和新的举证材料核实后的部分产品基本信息和价格信息调整情况予以公示,更新至相应的数据库,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2月1日起公示。
二、查看方式:
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资质审核系统,在阳光采购(数据库更新)项目中点击“信息公示”查看相关信息的公示结果。
三、其他
1、11月22日至25日,我中心在阳光采购(信息更新)项目中公布了部分企业产品价格信息,要求企业提交了澄清材料,此部分产品价格信息一并纳入阳光采购(数据库更新)项目予以公示,更新至相应的数据库。
2、经更新联动的所有数据库产品基本信息和价格信息调整情况将同步至市医管局报价系统。
3、公示结束后的日常工作中,产品基本信息和价格信息仍将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届时后续质疑可转入日常流程,并依据客观事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技术支持)
18811346486(价格信息)
010-66414516-832(资质审核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