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投标企业:
应企业要求,根据相关原则,现将《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更正如下:
一、删除产品
因企业在信息确认操作时失误,经企业申请,现将《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中部分产品予以删除,详见附表1。
二、新增产品
因企业在信息确认操作时失误,经企业申请,现恢复以下产品的挂网资格,纳入《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
三、报价调整产品
因企业报价有误,经企业申请,并由采购中心核实确认,现修改《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中以下产品的自报价。
四、参考价调整产品
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生物制品小容量注射液采用预充式注射器包装单次剂量药品的,其他条件相同时,可在普通小容量注射液基础上最高加3 元。化学药品、中成药和天然药采用上述包装形式的,不区分价格”和第十五条“药品与注射用溶媒、注射器等附件构成组合包装的,不区分价格”,现将本次直接挂网采购中其他条件相同的含预充式注射器及注射用溶媒、注射器产品的参考价与无附加装置产品的参考价进行就低调平处理,详见附表2。对于生物制品小容量注射液采用预充式注射器包装单次剂量药品的,在无附加装置产品参考价基础上加3 元;预充式产品参考价与无附加装置产品参考价差值不足3元的,维持原参考价不变;预充式产品参考价与无附加装置产品参考价倒挂的,就低调平处理。
附表:
1. 从《辽宁省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库》中删除的产品
2. 参考价调整产品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