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流标药物)工作将进入议价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议价的企业及产品(名单附后)
二、议价时间
2011年11月15日8:30至17:00。
三、议价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一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个申报企业只可派被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入议价现场。被授权人不能按时前来议价的,企业需办理变更手续,委托新的被授权人进行现场议价。
(二)请被授权人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价格确认之前请勿离开议价现场。
(三)未按时参加议价的企业视为放弃。
五、联系电话
0531-67873125;67873135;81880261;81880271
附:参与议价的企业及产品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