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阳光采购日常动态联动原则,平台开放价格信息日常联动功能,启动日常联动流程。主要环节包括公示质疑、初审核实、企业澄清、复审核实、结果公布等。联动结果公布更新后,企业可依据联动结果进行日常申报承诺价等操作,采供各方相应动态调整品种和价格,做好价格切换阶段工作,确保价格联动实施平稳有序。
现对截至2020年12月挂网入库产品申报的或原有数据库更新的价格信息进行公示质疑。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9:00。
二、质疑方式:
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选择“资审管理-公示及质疑-价格信息公示及质疑”,对其他企业申报或更新的产品全国最低价信息进行查看或质疑。
三、举证资料要求
企业应如实质疑并提交举证资料。具体要求请参照2019年8月6日平台发布的《关于启动本批全国最低价信息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后续流程请随时关注平台提醒。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