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省增补药物)工作将进入议价阶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议价的企业
(一)独家产品及企业名单(地址一)
(二)同组中两个产品及企业名单(含经济技术标得分和第一次报价)(地址二)
二、议价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6月3日。
同组中两个产品的企业二次报价时间:6月1日8:30-10:00 解密时间:10:30-12:00
独家产品议价时间:6月2日9:00至17:00
同组中两个产品议价时间:6月3日9:00至17:00
三、议价方法
(一)独家产品:采取与企业授权代表(被授权人)面对面谈判的方式进行。如企业报价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且不能达成一致,即宣布废标。
(二)同组中两个产品的:
1、公布企业第一次报价。
2、请企业在不高于第一次报价前提下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本次报价采购网上报价的形式,详见《申报企业的网上报价及解密使用说明》(附件)。
4、按照公式“经济技术标得分30% 最低价/报价70”计算。得分高者拟中标。如得分相同,则经济技术标得分高者拟中标,如再相同提交专家委员会投票确定,得票高者拟中标。
企业拟中标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参考价,若高于参考价则与企业单独议价,不能达成一致,即宣布废标。
注明:最低价为两个企业报价中的最低价。
四、议价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1号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一楼。
五、注意事项
(一)每个企业只可派被授权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进入议价现场。被授权人不能按时前来议价的,企业需办理变更手续,委托新的被授权人进行现场议价。
(二)请被授权人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价格确认之前请勿离开议价现场。
(三)未按时参加议价的企业视为放弃。
六、联系电话 0531-67873123; 67873135;81880261;81880271
地址一:独家产品及企业名单
地址二:同组中两个产品及企业名单(含经济技术标得分和第一次报价)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