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1〕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范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06日 所属项目: 2011年四川基药标 各市(州)卫生局:
为确保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中标企业的合法利益,根据《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 56号)、《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川卫办发〔2010〕747)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授权,我中心已代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中标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请各市(州)卫生局将《2011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范本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及所辖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各单位可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下载《2011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范本。
附件:《2011年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