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YP2024-01)》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牵头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药品信息
中选药品已纳入“江西第五批未过评药集采(十六省)”项目,请有关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核对产品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中选价格等信息。
二、确认配送关系
中选药品企业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选择“配送方案管理-配送方案点选”,选择“江西第五批未过评药集采(十六省)”,点击配送方案维护。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确认。
三、三方协议签订
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的通知》。对中选后长期不签订协议,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
四、挂网价格管理
(一)价格要求
1.纳入十六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选药品按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供应。
2.不在中选药品供应清单的同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包装的药品,挂网价应按照其中选价格差比后纳入自主议价项目执行。
3.其他非中选药品,包括同品种医保合并剂型下的相关企业的各种规格包装的药品,应申报全国省级挂网价低值,且不得高于国家第四批监测价,同时按照未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同品种中选药品差比后的价格、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药品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价格申报
1.不在中选药品供应清单的同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包装的药品,通过招采子系统药品办事大厅选择“药品-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标题统一填写“江西第五批未过评中选企业未在供应清单价格申报”,申报函须加盖企业鲜章,内容自拟。
2.已挂网非中选药品有比我省现行挂网价更低的省级挂网价,或新申请挂网非中选药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维护相关产品基础信息,然后在“药品招标管理-产品挂网管理-新申请挂网药品价格填报”中申报对应产品全国各省挂网价、质量层次(过评、原研/参比制剂)、所属集采批次等相关信息,按照要求申报挂网价。
非中选药品价格按程序公示公布后,确定挂网采购限价,并纳入自主议价项目执行。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材料,动态申报和调整采购价格。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