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
根据《重庆药品交易所药品入市价动态调整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非基药抗生素类药品入市价定期调整工作已经结束,为保障正常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卖方会员在公示期内确认新入市价并设置了挂牌价的产品,11月14日实现正式挂牌,挂牌价格系统已自动更新;卖方会员在公示期内未确认新入市价的产品,系统已作“退市”处理。
二、请各买方会员针对系统挂牌产品变化情况,及时根据采购需求,调整交易合同,保证临床用药。
三、按照交易规则,新的挂牌价低于买卖双方合同成交价的,系统已自动更新为新的挂牌价;新的挂牌价高于原合同成交价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执行原合同,也可重新议定成交价。
四、定期调整前“未挂牌”的产品,但在此次定期调整公示期间已确认价格并设置挂牌价的,目前系统状态仍为“审核通过”或“退市”,请卖方会员及时在系统进行“挂牌上市”的操作;申诉成功的产品价格,已陆续在系统中发布,请卖方会员及时关注,尽快完成挂牌上市,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