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纠风办等部委《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需要,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津政办发〔2013〕83号)和天津市卫生局《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优秀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承担我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我中心已于2013年12月6日完成天津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配送企业(第一批)的征集工作。天津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配送企业(第二批)征集工作将于2014年3月1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经营范围:
1、血管介入类(范围:结构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周围血管等);
2、起搏器类(范围:膀胱等);
3、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范围:除血液透析外);
4、骨科植入(范围:脊柱、关节、创伤等);
5、非血管介入类[范围:气管、消化道(食管、肠道、胆道、胰腺)、膀胱、直肠等];
6、神经外科;
7、电生理类;
8、口腔科;
9、其他(范围: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二、征集条件
参与征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或能力:
1、具有高值医用耗材经营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2、具备与配送高值医用耗材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具备高值医用耗材配送网络信息服务能力。
3、具备在我市区域内覆盖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配送高值医用耗材自接受订单起48小时内应送达医疗机构,紧急用品须在4小时内送达,特殊急救耗材,必须确保随时保障供应。
4、商业信誉良好,在本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三、材料要求:
1、递交材料均用A4纸进行复印(如证照尺寸过大可缩印),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一致并清晰可辨;
2、每一页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并加盖骑缝章;
3、按目录顺序(见附件)用长尾夹装订成册。
四、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日期 | 项目编号 | 耗材类别 | 联系人 |
2014.03.10-2014.03.19 | TJMPC-2014-HC-01 | 1、血管介入类(范围:结构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周围血管等) 2、起搏器类(范围:膀胱等) 3、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范围:除血液透析外) 4、骨科植入(范围:脊柱、关节、创伤等) | 陈阳 |
2014.03.24-2014.03.28 | TJMPC-2014-HC-02 | 1、非血管介入类[范围:气管、消化道(食管、肠道、胆道、胰腺)、膀胱、直肠等 ] 2、神经外科 3、口腔科 | 魏巍 |
2014.03.31-2014.04.11 | TJMPC-2014-HC-03 | 1、电生理类 2、其他(范围: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等) | 冯旭 |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项目负责人:高雪
联系电话:022-24538150、022-24538151
五、提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公示厅
附件:材料要求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4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