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报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及其产品予以公示,请凭本企业帐号密码登陆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查看。公示期: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7月31日17:00时。
如企业对有关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递交纸质书面投申诉材料至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申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公示期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相应申诉投诉材料。若确有新的证明材料,可以补充递交。
查看方法:登录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在“药品挂网系统”→“公示信息”→“申报企业及产品公示”栏目中查看。
业务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
技术咨询电话:0531-67873135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