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精神,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调整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品种接续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现开通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申报通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续约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附件1),执行时间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原则上由原宁夏中选企业按照目前该企业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供应。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三、申报要求
中选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nxggzyjy.org/std/login.html),点击"药品采购子系统—药品分类采购—阳光挂网—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申报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供应清单药品"递交中选药品供应承诺函(自拟)并申报全国最低中选价格。
四、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CA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附件: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续约药品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