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和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办〔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要在2024年3月25日前做好预付金的测算和拨付工作。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024-43663106
附件: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和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http://ggzy.ln.gov.cn/yphc/tzgg/yp/202403/t20240319_5014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