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省药采办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基础输液限价挂网结果(第一批)予以公布。各基础输液挂网企业应按照“一票制”要求进行配送,及时与医疗机构开设往来账户,做到直接结算。前期已公示但本次未公布的基础输液生产企业请于7月20日前(不含节假日)派员持企业委托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19号5层,联系电话:0591-87279375)进行现场确认,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挂网,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基础输液限价挂网结果(第一批)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