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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关于新批准新冠肺炎防控药品绿色通道直接挂网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5年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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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通知精神,现对部分新批准新冠肺炎防控药品直接挂网公示。

一、产品范围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确定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批准的药品。

二、公示时间
  2022年3月17日-3月21日。

三、质疑受理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yxpt)”-“药品基础库”-“新产品挂网公示”-在相应产品点击“质疑”,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内容反馈到被质疑企业后,被质疑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否则,视同认可质疑。质疑企业须在被质疑企业澄清3个工作日内对澄清内容做出认可与否的判断,否则,视同认可澄清。

四、直接挂网

公示期结束,无质疑产品直接挂网。

五、特别提醒

(一)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信息及时进行质疑、澄清及是否认可澄清等处理,以免影响产品挂网或信用信息记录。

(二)如无外省最低价,企业可自主承诺(“是否承诺后期外省价格不低于我省价格”选择“是”)申报全国最低报价,公示后纳入挂网列表,供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使用。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挂网价低价,企业须在20个工作日内自主调整挂网价格。

(三)企业申报信息和提交的质疑与澄清等相关材料须符合规定,否则,将纳入信用信息记录。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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