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药品撮合议价和邀请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0〕4号)的相关安排,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网上办理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可按照《关于开展药品撮合议价和邀请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0〕4号)的相关要求,将所需递交的纸质资料扫描成PDF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邮箱:lnjgzcc@163.com,不需要现场当面提供纸质材料。
二、延长申报时限
将原来的申报截止日期从2月7日延长至2月21日。
联系人:李永田
联系电话:024-23447068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