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部分新增竞价药品价格信息调整的提醒”,并完成了部分调整价格信息产品(见附表)的承诺供应价(以下简称承诺价)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效的承诺价予以公示,并就公示更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诺价公示
2019年7月22日开始,各相关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入 “通知公告-承诺价申报公示”菜单,查看承诺价申报公示结果。公示一周后,承诺价结果将在阳光采购平台自动更新。
二、遴选、议价和采购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我中心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2019年6月24日公布的“关于公示更新部分药品承诺供应价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22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