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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布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等备案采购药品审核结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

发布时间: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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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布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等备案采购药品审核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07日 所属项目: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项目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中“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我区已挂网药品不能满足供应或竞争不充分的,允许医疗机构进行备案采购,备案药品价格参考其他省市(区)销售最低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已挂网同规格药品价格”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等19个备案采购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供应

纳入全区挂网采购范围的药品,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采购;纳入备案采购范围的药品,各统筹地区医保局按照备案申请授权医疗机构采购;相关企业可委托盟市现有可执行“两票制”的配送企业配送相关药品或自行组织配送,药品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等按照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未同意纳入全区挂网或备案采购范围的药品,不予挂网。

二、采购价格

药品成交价格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在自治区药品采购系统网上议定形成。议价时以企业在自治区、其他省历史成交价或零售药店价格做参考,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采购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备案价格参考其他省市(区)销售最低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已挂网同规格药品价格,若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向自治区药采中心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

三、执行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挂网结果。

附件:1.备案采购药品纳入全区挂网药品采购范围审核结果表

2.备案采购药品审核结果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1.备案采购药品纳入全区挂网药品采购范围审核结果表.xls
2.备案采购药品审核结果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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