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下称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行为,确保注射剂价格透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下称广州平台)现将注射剂药品相关调整信息公示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广州平台挂网中的注射剂药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下同)产品信息(见附件1)。
(二)上述产品不包括全国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备供产品/非主非备、广东省级集中采购中选/备选/入围产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
二、时间要求
请各医药企业于2024年8月28日前登录广州平台完成产品信息确认工作。
三、产品信息确认
各有关企业请在2024年8月28日24时前登录广州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注射剂药品信息查看和确认:
(一)请有关企业核对广州平台挂网中的产品信息与国家医保编码库中对应的批件信息、国家编码信息以及包装材质信息是否一致,对于对应不一致的产品信息,请企业及时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信息维护和修改。
(二)若企业同意按照公示信息中的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的国家医保编码信息挂网的,请点击“确认”,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企业通过“救济渠道”提交申述说明;逾期未操作的视为确认公示信息,广州平台将按照公示的信息进行调整挂网。
(三)对于广州平台同批准文号同规格下仅有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或已有多个包装规格(含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挂网产品,平台将在公示结束后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单支/瓶/袋注射剂产品调整价格,并暂停除单支/瓶/袋注射剂产品其他包装规格产品挂网。
(四)对于广州平台挂网中的多包装注射剂药品,同批准文号同规格的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注射剂尚未挂网的,广州平台将在公示结束后按照通知文件的价格要求对招采子系统中已生效的、在广州平台基础库中启用的对应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进行挂网。
(五)对于招采子系统中尚未生效产品,企业后续如需挂网,请通过常态化价格申报进行申请挂网。
(六)如企业在核对过程中,存在相关产品在广州平台的基础信息与广东省药交ID信息并未正确关联,请通过“救济渠道”提交申诉修改。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注射剂信息核对工作,确保挂网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于信息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如有疑问,企业可拨打咨询电话或通过“救济渠道”进行申诉反馈。咨询电话:020-28866464(产品维护)、020-28866406(业务咨询)、020-28866259(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