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阳光采购动态准入原则,现将截止至2019年4月10日申请挂网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启动产品挂网入库流程。公示期间未收到有效质疑的产品信息将完成入库,供医疗机构遴选采购;受到有效质疑的产品信息,企业需及时进行澄清,待澄清完成后方可完成入库。
一、公示时间:
2019年4月11日至15日
二、公示内容:
1.2019年4月10日前企业已确认的新申报产品的基本信息;
2.2019年4月10日前企业已发起激活且经医疗机构操作确认的休眠产品的基本信息。
三、质疑方式:
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新平台资审系统”查看公示信息,如需质疑可参照《药品阳光采购企业、产品及价格信息公示质疑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四、特别说明:
1.产品挂网入库阶段质疑内容只包含产品基本信息,不包括价格信息。
2.新增申请挂网入库产品价格信息暂统一显示为“无全国最低价”,如临床确有需要,医疗机构可通过议价方式进行采购。
3.所有新增入库产品均须申报价格信息(价格申报操作请参考《药品阳光采购价格信息申报操作手册》),未经价格联动的竞价产品价格信息始终显示为“无全国最低价”。
4.请企业及时关注本企业新申报或激活产品的入库进度,及时完成选择配送企业并签订委托配送协议等操作。
5.后续申报挂网产品和休眠激活产品的入库工作暂按此流程执行。
附件1: 药品阳光采购价格信息申报操作手册
附件2: 药品阳光采购企业、产品及价格信息公示质疑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