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谈判企业报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月23日到1月29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形式网上提交申投诉至扬州市卫计委药政处邮箱。
电子邮箱:yzwjwyzc@ 126.com
咨询电话:0514-80829262
附件: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谈判企业报价结果
扬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23日
附件列表
附件: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谈判企业报价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