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地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明确清远市药品集团采购主平台和辅助平台的通知》(清医保〔2019〕50号)的要求,为了保障清远地区医疗机构在广州平台顺利开展药品跨区域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各医疗机构未在广州平台注册的,请于12月25日前通过广州平台(gpo.gzggzy.cn)进行注册。
二、已完成注册的医疗机构,请登录广州平台“跨区域采购”子系统,在“商品管理”模块建立各自的采购目录。
三、完成采购目录建立的医疗机构,可发起三方合同,三方合同签订后即可进行下单采购。
具体操作说明可查询以下网址:
https://gpo.gzggzy.cn/detail.htmlinfoId=5631&CatalogId=5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