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我市发布了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公告,正式启动北京市分类分批药品阳光采购工作。按照阳光采购工作安排,拟开展北京市第二批药品阳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主要为中成药品种、《北京市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采购》项目和《北京市第一批药品阳光采购》项目补充品种,详见《北京市第二批药品阳光采购范围说明》。
二、申报要求:
采购范围说明、资质证明文件申报说明及具体要求见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网站(www.bjmbc.org.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