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及《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充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从已申报药品生产企业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企业开始,依次进行询价(原则上不少于三家企业,不足三家的进行逐家询价)。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于2012年8月14日起开展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询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询价工作采用现场询价方式,按照工作时间安排,独家询价品规和多家询价品规分两天进行。
(一)企业报到
参与询价采购的各申报企业,将密封纸质报价单(附件一)填写完成后,按照时间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报到登记,领取等候证。请各申报企业务必在各自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1、独家询价品规:
分组情况:
第一组报到时间:2012年8月14日8:30—10:00(见附件二)
第二组报到时间:2012年8月14日14:00—15:30(见附件三)
报到地点: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11办公室
2、多家询价品规:
分组情况:
第一组报到时间:2012年8月14日9:00—12:00(见附件四)
第二组报到时间:2012年8月14日14:00—17:30(见附件五)
报到地点: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待区
(二)现场询价
1、各申报企业完成报到登记、领取等候证后,根据询价时间及等候证的安排进入询价现场进行询价。
2、询价时间安排:
(1)独家询价品规:
第一组:2012年8月14日9:00—12:00
第二组:2012年8月14日14:30—17:30
(2)多家询价品规:
第一组:2012年8月15日 9:00—12:00
第二组:2012年8月15日 14:30—17:30
3、企业报价单将由询价组进行现场拆封并负责询价,监督组负责现场监督。并按照《补充采购实施方案》的规定即时宣布入围结果。
二、注意事项
(一)询价采购工作必须由企业的被授权人参与,非被授权人本人参与的,不予受理;
(二)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登记、领取等候证的企业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三)纸质报价单必须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盖上企业公章。纸质报价单未密封或未在封口处盖公章的均视为无效;
(四)各申报企业报价以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如“片、粒、支、袋、枚、瓶”,报价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五)企业本次报价不得高于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中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电话:0851-5931113 0851-5930710
传 真:0851-5931307
地 点: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蟠桃宫路1号)
附件一:询价采购企业纸质报价单
附件二: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询价采购企业名单(一)
附件三: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询价采购企业名单(二)
附件四: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询价采购企业名单(三)
附件五: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补充采购询价采购企业名单(四)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