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经专家会议讨论确定,对部分拟中标企业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产品名称:吲达帕胺缓释片(规格:1.5mg)。取消湖北汇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产品(包装:20片/盒)拟中标企业资格,递补黄山中皇制药有限公司为该产品(包装:30片/盒)拟中标企业。 二、产品名称:葡萄糖注射液(规格20ml:10g)。取消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拟中标企业资格,递补湖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为该产品拟中标企业。 三、产品名称:维生素C注射液(规格2.5ml:1g)。取消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中标企业资格,递补四川康特能药业有限公司为该产品拟中标企业。 四、产品名称:生脉注射液(规格10ml/支)。取消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中标企业资格,递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为该产品拟中标企业。 五、产品名称:生脉注射液(规格20ml/支)。取消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中标企业资格,递补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产品拟中标企业。 六、产品名称: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规格0.25g;包装:24粒/盒)。取消北京协和药厂拟中标企业资格。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