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确保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持续对2017年11月16日前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即原老系统保证金)进行梳理统计并进行相关清退工作,但目前仍有部分保证金还滞留在中心保证金账户上。为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现对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发出通知,并请相互转告,尽快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
附件:未清退保证金企业名单及退款操作流程.docx
联系电话:0851-85972367,85972032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