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要保障,进一步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打击市场违法垄断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委起草《西藏自治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务必于2018年9月12日18:00时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和纸质版(接受传真)形式报送至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西藏自治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厉兆安、平措江央
联系电话:0891-6289683、0891-6826211(传真)
电子邮箱:xzypc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