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现已运行两个月的时间,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为保证我市药品采购工作的网上操作更加方便快捷,现我中心完善“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的部分应用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区县卫生局
采购单审核自主配置功能:
为方便各区县卫生局对所属各医疗机构采购单的审核工作,中心在区县卫生局系统“采购单管理”中添加采购单审核自主配置功能。
二、配送企业
1、随货单综合查询:
完善信息查询内的随货单综合查询功能。配送企业所属各账号制作的随货单信息都可以在“信息查询-随货单查询”中查询到。
2、完善补填发票号功能:
完善配送企业补填发票号的相关功能,在添加发票号中新增医疗机构名称查询功能,方便配送企业查找相应的医疗机构;在制作随货单选择药品时,添加了相关信息的搜索功能,使配送企业能够更为快捷的定位到该发票相应的品种信息。
欢迎各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继续向我中心反馈对新系统意见和建议,我们会认真梳理汇总,尽快调整,以满足各方使用需求。
对各方给予我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