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2〕2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国家谈判药品(国家谈判同通用名药品)米拉贝隆缓释片等5个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公布结果后,各参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相关企业及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2022年11月10日正式执行,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联系方式:0471-4904007 张老师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