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各有关中药饮片生产和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机制,发挥药品联合限价采购优势,切实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保障群众使用中药安全,按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我局组织实施了70种中药饮片联合限价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我市中药饮片联合限价采购工作于2018年10月完成,结果已在“健康三明”网站公布,2018年11月15月起正式通过三明联盟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统一配送。
二、工作要求
(一)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各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限价采购目录及采购价格,并通过平台采购、结算。未纳入本次限价采购范围的中药饮片按原渠道采购。
(二)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合格,并按样品等级标准配送到位。应严格执行“两票制”,且票货同行,严禁“带金销售”等不正当商业行为。
(三)入选品种的盲评样品已寄至各总院及配送企业留存,请密切关注每批次采购的中药饮片质量,收验货时做好比对,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等情况。
(四)各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之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配合做好中药饮片的采购、配送与结算工作,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步我局将建立跟踪考核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不定期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使用情况及配送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督查。
三明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