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食药监局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内食药监〔2017〕259号)及2020年7月国家食药总局网站发布的各省药品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现暂停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吡嗪酰胺片(药品编码:GDH086010)、四川成都同道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兰索拉唑肠溶片(药品编码:108356,111305)、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柴黄颗粒(药品编码:ZDZ006004)等11个品种12个药品在我区的交易资格。
附件:1.暂停交易资格药品名单
2.国家药监局关于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0年第45号)
3.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第2期)
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第4期)
5.国家药监局关于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知(2020年第50号)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