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投标人申报资质材料的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仍有部分投标人未按照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中审核不通过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并提交。为加快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度,请有关投标人于2017年8月11日17:00时前完成对审核不通过事项的补充和修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核不通过事项的修改
投标人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7.219.184:8002),对审核不通过的事项(申报系统中背景显示为黄色的内容)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二、关于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材料的提供
(一)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份有中标/挂网价格的,须提供该产品在省级采购平台的中标/挂网页面截图,制作成PDF文件上传(只提供最高和最低价格省份);在全国均无中标/挂网价格的产品须提供企业自行出具的全国无中标数据的情况说明,并制作成PDF文件上传;
(二)未如实提供挂网药品在全国其他省份的中标/挂网价格的,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挂网资格。
三、其它
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审核不通过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的,视为申报材料审核不通过,由此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业务咨询)
0851-86402317(CA技术咨询)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