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广州药品集团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药采〔2021〕1号)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挂网采购方案》的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常态化开展价格核查工作。现公布20231122批次常态化药品价格核查处理结果(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对20231122批次公示药品的联动价格予以确认的,系统已在企业确认的次日零时自动调整该药品在“新交易采购”模块的挂网价格。
二、企业对20231122批次公示药品的联动价格不予确认(或未操作),但在公示时间内已通过申(投)诉提交有效情况说明的,相关药品继续挂网。
三、企业对20231122批次公示药品的联动价格不予确认(或未操作),且在公示时间内未通过申(投)诉提交情况说明或提交的情况说明内容不被采纳的,相关药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交易。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20-28866117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