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各试点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相关医药配送企业:
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及我省补充药物零差价销售。为方便咨询,维护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安全运行。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在2010年元旦期间,实行无假日值班服务。现将节日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班并设置咨询电话。各市、各试点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相关医药配送企业在元旦假日期间,如有医药采购配送问题,可派人到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或电话咨询。
二、为进一步加快国家基本药物及我省补充药物网上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度,各地招标确定的区域内药品统一配送企业及统一采购价格,要及时报送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在收到材料后,将尽快把相关数据导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方便各级医疗机构及相关药品配送企业在政府举办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实行药品网上统一采购。
三、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值班咨询电话:0551-2634508 (8:00-12:00 14:30-17:30),电子信箱:ahyycg@126.com。联系人:王明志 韩双双 。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