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为了做好药品年终盘点工作,请各医疗机构按《芜湖市市属医疗机构药品盘点工作制度》(芜药管秘〔2011〕75号)要求,做好年终盘点工作。
一、认真做好盘点前准备工作,清理借条、欠条及未办理的出入库账务,清理报损报废药品及账务。
二、认真组织盘点,做到仔细、准确,配合药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盘点督查工作。
三、根据盘点结果,及时调整HIS系统数据,形成实数盘点明细表,报药管中心结算科一份。
四、认真分析盘点结果,仔细查找盘亏盘盈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药管中心结算科。
五、盘点具体安排(包括时间、人员,电子版)提前3个工作日报药管中心结算科。
芜湖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4日